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
你处《关于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区底泥环保疏浚工程(二期)可研修编报告审批的请示》(泉山管﹝2017﹞1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2016年11月30日我委以泉发改审〔2016〕173号批复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鉴于该项目受2016年持续强降雨和“莫兰蒂”、“鲇鱼”等强台风的影响,部分疏浚区域遭受洪水冲刷,经水下复测对比,疏浚工程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泉州市水利局以《关于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区底泥环保疏浚工程(二期)可研报告修编的说明》和《关于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区底泥疏浚工程(二期)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泉水工〔2017〕24号),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了修编的说明并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对泉州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库区底泥环保疏浚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调整。现就具体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投内容及规模:原项目二期工程疏浚面积130.9万平方米,疏浚工程量101.2万立方米,底泥干物质895936.75吨,调整为疏浚面积52.3万平方米,疏浚工程量55.2万立米,底泥干物质353600吨。
二、施工工艺:原采用环保型挖泥船(挖深不少于20米)、板框压滤机脱水设备(脱水后底泥含水率不大于55%)、自然晾晒和土工管袋的施工方案,调整为全部采用环保型挖泥船(挖深不少于20米)、板框压滤机脱水设备(脱水后底泥含水率不大于55%)的施工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032.2万元,调整为7898万元。
其余事项仍按泉发改审〔2016〕173号文执行。
2017年10月27日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环保局、水利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