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南教学实验楼附属楼项目招标事项的函》(泉医专函〔2017〕58号)收悉。鉴于该项目经市住建局泉建函〔2017〕239号、泉建筑〔2017〕27号文确认为我市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造。根据省政府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和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5〕16号)规定,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对于采用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允许采用邀请招标。经研究,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监察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